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执行新版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〉的通知》(鲁医保发〔2019〕98号)要求,自2020年1月1日起,我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新版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》,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采购平台挂网产品医保属性已调整结束。
请结合《关于执行新版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〉的通知》(鲁医保发〔2019〕98号(http://ybj.shandong.gov.cn/art/2019/12/11/art_113614_8203664.html)进行核对。
如有异议请通过“用户名”“密码”登录“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”—“信息变更申请”—“产品属性标识”进行提交变更申请(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。
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0年1月6日